一、定义
交易争议综合考评:阿里巴巴将依照卖家的在线交易纠纷笔数和纠纷率对卖家的投诉争议进行综合考评,并有权依据考评结果及本规则给予卖家相应处理。
纠纷笔数:买卖双方通过支付宝在线交易后发生争议且未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续由阿里巴巴介入且最终判定为属于卖家有责的维权笔数总和。
纠纷率:在线交易纠纷笔数/在线交易总笔数*100%。
降权:指将卖家发布的商品信息排序置后。
二、考评规则
交易争议综合考评从卖家每个自然月在线交易“纠纷笔数”和“纠纷率”两个维度进行考评。阿里巴巴将根据本规则对达到处罚标准的卖家执行相应处罚,并以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电话等形式进行通知。
如卖家连续多次被阿里巴巴执行交易争议综合考评处罚,阿里巴巴有权对其加重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延长降权、限权期限、终止服务等。
处罚将在交易争议综合考评月次月执行,处罚标准如下:
指标(月度) | 处罚(月度) | |||
在线交易纠纷笔数 | 纠纷率 | 降权7天 | 降权15天 | 降权30天 |
≥2笔 | 0.3%<纠纷率≤7% | ☆ | ||
7%<纠纷率≤20% | ☆ | |||
纠纷率>20% | ☆ |
三、附则:
1、本规则解释权归阿里巴巴所有;
2、阿里巴巴有权不时修订本规则并公示,修订后的规则于公示日或公示内容指定日生效。